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八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0980047907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2 條、第 6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3 項第 5 款、第 7
條附錄 2、第 8 條第 1 項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
,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
3.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十八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9)環署空字第 005
9132 號令發布刪除第 9、10 條條文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三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8)環署空字第 006
7344 號令修正發布第 10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八月三十一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3)環署空字第 0
4302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2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