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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應回收廢棄物品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率(廢電風扇及廢鍵盤)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3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環署基字第0960020042號公告
法規體系:
資源循環/應回收廢棄物管理
圖表附件:
應回收廢棄物品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率(廢電風扇及廢鍵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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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主 旨:公告「應回收廢棄物品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率(廢電風扇及廢鍵盤)」。
依 據: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補貼申請審核管理辦法第四條。
公告事項:一、應回收廢棄物品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率(廢電風扇及廢鍵盤),如附
表。
二、本公告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一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