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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
含對二氯苯、萘、合成樟腦、敵避成分之環境用藥為列管環境用藥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10 月 07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6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環署毒字第1000046561號公告
法規體系:
化學物質管理/環境用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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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主 旨:本署八十九年十月七日環署毒字第○○五八九四三號公告「公告含對二氯
苯、
萘
、合成樟腦、敵避成分之環境用藥為列管環境用藥」,自即日停止
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