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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風力發電機組為噪音管制區內所發出聲音不得超過噪音管制標準第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設施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8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1020065536號公告
法規體系: 大氣環境/噪音與電磁波管理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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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訂定「風力發電機組為噪音管制區內所發出聲音不得超過噪音管制標準第
          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設施」,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噪音管制法第九條第一項第六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