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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廢/停依廢棄物清理法第十一條及污染者付費公平之原則,本案未使用自來水戶戶數雖少,仍應徵收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廢字第27083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81 年 06 月 29 日
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9 年 08 月 24 日
單位業務分類: 環境管理/生活廢棄物處理
容: 全文內容:依廢棄物清理法第十一條及污染者付費公平之原則,本案未使用自來水戶
          戶數雖少 (請再確實清查) ,仍應徵收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執行機關
          機關如收費人力不足,可依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辦法第十條第三項
          ,規定委託金融機構 (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等) 代繳代收
          。

 
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