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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機器腳踏車申請符合第三期排放標準耐久測試程序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85 年 07 月 10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91 年 08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0910055310A號公告
法規體系: 大氣環境/移動源空污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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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十二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091005531
  0A  號公告發布自九十一年八月六日起停止適用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十五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9)環署空字第 005
  3377  號公告修正發布全文 7  點
1.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七月十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5)環署空字第 42617
  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 7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