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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分類
環境管理
公害陳情與督察
生活廢棄物處理
環境衛生
土壤及地下水
業務分類:環境管理 787 筆
271.
標題:
廢/停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在指定清除區內嚴禁污染地面、道路或其他定著物行為
字號:
環署廢字第0940033741號函
日期:
094.05.10
停止適用日期:
109.08.24
272.
標題:
廢/停
本案非屬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規定之在指定清除區內嚴禁張貼或噴漆廣告污染定著物行為
字號:
環署廢字第0940030839號函
日期:
094.05.05
停止適用日期:
109.08.24
273.
標題: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4款規定:「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自廢棄物清除、處理及貯存工具、設備或處所中搜揀經廢棄之物
字號:
環署廢字第0940028974號函
日期:
094.04.19
274.
標題: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一般廢棄物之清除、處理,執行機關得報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准,委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或依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之方式辦理
字號:
環署廢字第0940015572號函
日期:
094.03.21
275.
標題:
廢/停
一、「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一款定義之「地下儲槽」係「指事業貯存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物質之儲槽,其槽體總體積百分之十以上在地表下者」
字號:
環署土字第0940015289號函
日期:
094.03.08
停止適用日期:
110.02.24
276.
標題:
本案之建築物外牆設置非該建築物出租、出售或從事營業項目之商業性質廣告看板,應釐清該廣告看板之合法性後,再依相關法規辦理(本署93年11月15日環署廢字第0930079443號函副本諒達)
字號:
環署廢字第0940009817號函
日期:
094.02.14
277.
標題: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6條規定,貴府之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基金,應專款專用於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機具或設備、設施之重置及一般廢棄物處理場(廠)之復育
字號:
環署廢字第0940004061號函
日期:
094.02.04
278.
標題: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規定:「土地或建築物與公共衛生有關者,由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清除」
字號:
環署廢字第0940008891號函
日期:
094.02.02
279.
標題: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9款規定:「道路之安全島、綠地、公園及其他公共場所,由管理機構清除」
字號:
環署廢字第0940007466號函
日期:
094.01.31
280.
標題:
廢/停
本案倘該校園係貴局依廢棄物清理法公告為指定清除地區時請依下列方式處理:(1)張貼廣告部分請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張貼或噴漆廣告污染定著物」
字號:
環署廢字第0940002153號函
日期:
094.01.19
停止適用日期:
109.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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