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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分類
大氣環境
空氣品質管理
固定源空污防制
移動源空污防制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
噪音與電磁波管理
業務分類:大氣環境 5290 筆
1321.
標題:
一、查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規定,因重大天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建築物、道路、橋樑、管線及其他營建工程倒塌、斷裂或毀損,經當地主管機關認定屬危險建物而應予拆除、重建或緊急搶修之工程,得免徵收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
字號:
環署空字第0960085699號函
日期:
096.11.15
1322.
標題:
一、依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氣漏檢測應符合之規定為:使管路受壓至5.08公分水柱(2英吋水柱),測試5分鐘,應符合合格標準範圍4.83~5.33公分水柱(1.90~2.10英吋水柱)
字號:
環署空字第0960076163號函
日期:
096.10.30
1323.
標題:
一、依本署93年11月5日環署空字第0930075507號函釋示內容:「製程廢液或廢液與廢氣混燒之焚化設施,附屬於製程之一部分者,則該焚化設施適用該特定製程或設施別之廢氣排放標準;製程廢液或廢液與廢氣混燒之焚化設施,非附屬於製程之一部分者,為獨立進行廢棄物焚化處理者,應適用廢棄物焚化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字號:
環署空字第0960078436號函
日期:
096.10.30
1324.
標題:
一、本署於95年4月6日公告「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起,火化場、輪胎裂解製程、電力業汽電共生業燃煤鍋爐、觸媒再生製程、造紙黑液鍋爐、鋁二次冶煉、銅二次冶煉、化學製造氯乙烯製程、固態廢棄物衍生性燃料製程及水泥窯等固定污染源,應每二年定期檢測戴奧辛排放一次」,其中規定鋁二次冶煉及銅二次冶煉之固定污染源應進行戴奧辛排放定期檢測,係考量前述二製程使用回收廢金屬為原料者,易混入含氯物質而產生戴奧辛
字號:
環署空字第0960079751號函
日期:
096.10.29
1325.
標題:
一、空氣污染防制費之徵收,係為落實污染者付費之立法精神,讓污染者負擔因其產生空氣污染物所增加之社會成本,以課費方式將成本內部化,促使污染者改變其污染行為,以達污染減量之目的
字號:
環署空字第0960076687號函
日期:
096.10.26
1326.
標題:
一、有關廢機動車輛回收業之油水分離設備,是否應申請固定污染源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證乙事,本署業於95年7月7日以環署空字第0950047552號函、96年2月9日以環署空字第0960008215號函及96年9月13日以環署空字第0960066576號函(均諒達)釋在案
字號:
環署空字第0960076272號函
日期:
096.10.19
1327.
標題: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同一固定污染源所產生同種類空氣污染物分由數排放管道排放時,其個別排放管道之排放及該固定污染源之總排放,均應符合排放標準」
字號:
環署空字第0960073207號函
日期:
096.10.16
1328.
標題:
一、關於同一公司設立於同一建物不同樓層之工廠,其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設置疑義,本署業以86年5月12日環署空字第25159號函及87年4月13日環署空字第21557號函解釋在案:「同一公司分別擁有多廠時,倘為同一廠址、不同樓層之工廠,可視為同一公私場所,得合併設置一位專責人員;不同廠址之工廠,無法視為同一公私場所,應分別設置專責人員為宜」
字號:
環署空字第0960074649號函
日期:
096.10.16
1329.
標題:
一、查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6款規定之「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空氣污染行為」,係依法律授權主管機關有公告空氣污染行為之權限,○○縣政府公告空氣污染行為係屬依法有據,合先敘明
字號:
環署空字第0960069421號函
日期:
096.10.15
1330.
標題:
一、查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規定:「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各項空氣污染行為:……
字號:
環署空字第0960072895號函
日期:
09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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