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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依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辦法第三條規定,自來水供水區接管使用自來水之家戶,應就自來水實際每單位用水量計算徵收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自來水供水區未接管使用自來水及非自來水供水區之家戶,應就戶政機關之戶籍資料,按戶定額計算徵收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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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廢字第0930048804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93 年 07 月 22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環境管理/生活廢棄物處理 |
內容: |
全文內容:一、依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辦法第三條規定,自來水供水區接管使
用自來水之家戶,應就自來水實際每單位用水量計算徵收一般廢棄物
清除處理費,自來水供水區未接管使用自來水及非自來水供水區之家
戶,應就戶政機關之戶籍資料,按戶定額計算徵收一般廢棄物清除處
理費。
二、依前述,相同門牌號碼但分屬不同戶籍之家戶,倘其係於非自來水供
水區,則每一家戶以定額計算徵收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倘係於自
來水供水區使用自來水者,則每一家戶以每戶自來水實際每單位用水
量計算徵收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
三、另位於自來水供水區,使用同一自來水錶,但不同門牌號碼、戶籍之
家戶,因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係按自來水實際每單位用水量計算徵
收,故共同使用同一自來水錶之家戶,其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係依
該自來水錶實際用水量數值計算徵收,該項費用理應由共同使用者分
攤。本案倘已向自來水錶所有人或使用人徵收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
,則毋須再向其他家戶徵收費用。
四、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係基於污染者付費之原則徵收,倘確為籍在人
不在,依前述原則,應毋須繳納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一般廢棄物
清除處理費係基於污染者付費之原則徵收,倘確為籍在人不在,依前
述原則,應毋須繳納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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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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