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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堆置廢棄雜物(回收物)屬之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2條規定之一般垃圾或資源垃圾者,其貯存容器或設施應符合該辦法第二章有關貯存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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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廢字第0940042405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93 年 07 月 19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環境管理/生活廢棄物處理 |
內容: |
全文內容:一、堆置廢棄雜物(回收物)屬之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 2 條 規定之一般垃圾或資源垃圾者,其貯存容器或設施應符合該辦法第二 章有關貯存之規定。 二、本案依來函所述內容主要係涉及公寓大廈之住戶堆置廢棄物、妨害住 戶之居民品質、安全及環境衛生,屬公寓大廈之管理維護事宜,應優 先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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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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