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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補助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站執行定期檢驗費用標準」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主管機關: 環境部
發布機關: 環境部
發布日期: 113.04.19
發布字號: 環部空字第1131023822號公告
異動性質: 停止適用
法規名稱: 公告「補助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站執行定期檢驗費用標準」
容:
主    旨:公告「補助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站執行定期檢驗費用標準
          」自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