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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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 |
091.11.29 |
廢污水注入地下水體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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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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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 |
102.11.11 |
污染土地關係人之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認定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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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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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 |
110.05.25 |
污染場址分區改善及土地利用作業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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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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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 |
095.06.05 |
廢百滅寧(Permethrin)順反異面構物比為40:60者,為禁用之環境用藥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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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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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 |
112.01.11 |
老舊汽車汰舊換新溫室氣體減量效益媒合服務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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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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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 |
112.01.11 |
老舊汽車汰舊換新溫室氣體減量獎勵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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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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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 |
113.12.27 |
老舊車輛汰舊換新空氣污染物減量補助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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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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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 |
091.01.14 |
廢自八十八年七月一日起含硫量百分之0.0五(0.0五%)以上柴油於台灣本島地區,為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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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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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 |
114.11.14 |
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六日止,取得廚餘再利用檢核之畜牧場可清運廚餘至廚餘產生源所在地環保機關指定之地點,為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及核准之清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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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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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 |
114.12.05 |
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七日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取得廚餘再利用檢核之畜牧場可清運廚餘至廚餘產生源所在地環保機關指定之地點,為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及核准之清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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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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