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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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
094.02.23 |
廢含4,4'-亞甲雙(2-氯苯胺)等二十一種毒性化學物質並公告其最低管制限量及毒性分類
原名稱:含4 原名稱:4'-亞甲雙(2-氯苯胺)等二十一種毒性化學物質並公告其最低管制限量及毒性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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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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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
088.12.24 |
廢含2-氯苯胺等二十一種化學物質達管制濃度標準以上者為毒性化學物質,並公告其最低管制限量及毒性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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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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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
094.02.23 |
廢含2,4-二硝基酚等三十七種毒性化學物質並公告其最低管制限量及毒性分類
原名稱:含2 原名稱:4-二硝基酚等三十七種毒性化學物質並公告其最低管制限量及毒性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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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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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
094.02.23 |
廢含1,1-二氯乙烯等五十三種毒性化學物質並公告其最低管制限量及毒性分類
原名稱:含1 原名稱:1-二氯乙烯等五十三種毒性化學物質並公告其最低管制限量及毒性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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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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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
112.06.29 |
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英
原名稱: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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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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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
095.10.12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再生利用之再生資源項目及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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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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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
110.08.30 |
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八月三十日至一百十年九月三十日止,取得廚餘再利用檢核之畜牧場可清運廚餘至所在地環保機關指定之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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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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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
114.10.23 |
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十月二十三日至一百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止,取得廚餘再利用檢核之畜牧場可清運廚餘至所在地環保機關指定之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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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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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 |
114.12.05 |
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七日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取得廚餘再利用檢核之畜牧場可清運廚餘至廚餘產生源所在地環保機關指定之地點,為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及核准之清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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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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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
114.11.14 |
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六日止,取得廚餘再利用檢核之畜牧場可清運廚餘至廚餘產生源所在地環保機關指定之地點,為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及核准之清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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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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