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九月十六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督字第 1040074
304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6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核能一廠環境影響評估相關計畫審查結論監督委員會設置及
作業要點;新名稱:核能一廠、二廠環境影響評估相關計畫審查結論監
督委員會設置及作業要點)
3.中華民國一百年二月十七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督字第 1000012143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五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綜字第 099009890
7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四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綜字第 0980037076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7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