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公告「補助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站執行定期檢驗費用標準」
民國 84 年 12 月 11 日
主    旨:公告「補助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站執行定期檢驗費用標準
          」
依    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要點
          第十七點。
公告事項:一  實施日期:自八十五年一月一日起。
          二  補助標準:凡本署認可之檢驗站每依規定檢驗一輛機器腳踏車補助新
              台幣五十元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