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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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柴油汽車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及程序
歷史法規:
民國 95 年 01 月 16 日
立法理由:
中華民國95年1月16日修正總說明.odt
圖表附件:
中華民國95年1月16日環署空字第0950005138A號公告.pdf
柴油汽車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及程序.pdf
依 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44 條第 3 項。
公告事項:一、「柴油汽車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及程序」如附件。
二、本署 92 年 12 月 26 日環署空字第 0920094753B 號公告自本公告
實施日起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