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 據:廢棄物清理法第十六條第五項。
公告事項:一、電風扇、鍵盤、環管日光燈、安定器內藏式螢光燈泡、緊密型螢光燈
管、燈帽直徑二.六公分以上之白熾燈泡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如附
表。
二、本公告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一日起實施。
三、責任業者及其所屬公會或環境保護相關團體得隨時提出具體科學性數
據、資料,供檢討修正之參考。本署得據以提交資源回收費率審議委
員會審議,依廢棄物清理法規相關規定修正公告。
附 件:電風扇、鍵盤、環管日光燈、安定器內藏式螢光燈泡、緊密型螢光燈管、
燈帽直徑二.六公分以上之白熾燈泡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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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項 目 │ 費 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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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電風扇 │(1)12 吋以上:35 元/台 │
│ │ │(2)12 吋以下(含):20 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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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鍵盤 │15 元/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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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環管日光燈 │27元/公斤 │
│ │(2)安定器內藏式│ │
│ │ 螢光燈泡 │ │
│ │(3)緊密型螢光燈│ │
│ │ 管 │ │
│ │(4)燈帽直徑二.│ │
│ │ 六公分以上之│ │
│ │ 白熾燈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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