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告「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政策細項」 (如附件) 。
依 據:一 「政府政策環境影響評估作業要點」第四點。
二 行政院八十七年七月十七日台八十七環字第三五八八○號函。
附 件: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政策細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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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 策 名 稱 │ 政 策 細 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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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工業政策 │工業區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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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礦業開發政策 │砂石開發供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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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水利開發政策 │臺灣地區水資源開發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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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爾夫球場設置 │
│四 土地使用政策 ├──────────────────────┤
│ │農業生產用地及保育用地大規模變更作非農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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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能源政策 │能源配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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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畜牧政策 │養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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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交通政策 │重大鐵公路路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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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廢棄物處理政策 │垃圾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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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放射性核廢料處理政策│核能電廠用過核燃料再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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