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 據:一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五條第一項第十一款。
二 「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三十二條。
三 「環境影響評估書件審查收費辦法」第二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一 設置石油、石油產品貯存槽,對環境有不良影響之虞者,應實施環境
影響評估。
二 設置石油、石油產品貯存槽,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實施環境影響評
估:
(一) 位於國家公園一般管制區以外之分區;國家公園一般管制區,石油
石油產品貯存槽總貯存容量或累積貯存容量三百公秉以上者。
(二) 位於野生動物保護區或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
(三) 位於水庫集水區。
(四) 位於自來水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石油、石油產品貯存槽總貯存容
量或累積貯存容量三百公秉以上者。
(五) 位於港區,石油、石油產品貯存槽總貯存容量或累積貯存容量三百
公秉以上者。
(六) 位於山坡地,申請開發面積一公頃以上者。
(七) 位於都市土地申請開發面積五公頃以上或擴建面積累積五公頃以上
者,或石油、石油產品貯存槽總貯存容量或累積貯存容量一萬五千
公秉以上者。
(八) 位於非都市土地申請開發面積十公頃以上或擴建面積累積十公頃以
上者,或石油、石油產品貯存槽總貯存容量或累積貯存容量三萬公
秉以上者。
三 石油、石油產品之認定基準如附表一。
四 石油、石油產品貯存槽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書件審查收費標準如附
表二。
附 表一:
石油、石油產品認定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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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石油產品名稱│ 規 格 │
├─────────┼─────────────────────────┤
│石油 │一種源於自然界之原油,為碳氫化合物之混合物,其主要│
│ │成分為石蠟烴、環烷烴、芳香烴等,可含有微量之硫、氮│
│ │、氧、釩、鎳或其他金屬。 │
├─────────┼─────────────────────────┤
│液化石油氣 │丙烷、丁烷或主要成分為丙烷、丁烷或丙烷、丁烷之混合│
│ │物。 │
├─────────┼─────────────────────────┤
│汽油 │一 主要成分為石油精煉之碳氫化合物之混合物,其蒸餾│
│ │ 出百分之十之溫度在攝氏七十四度以下,蒸餾出百分│
│ │ 之九十之溫度在攝氏一百九十度以下,蒸餾出百分之│
│ │ 十至百分之九十間之溫度差在攝氏七十度以上,依研│
│ │ 究法測定之辛烷值在八十以上者。 │
│ │二 前項油品中,摻有其他油品或化學品之混合物,可供│
│ │ 火星著火式內燃機作為燃料者。 │
│ │三 主要成分為具有揮發性之碳氫化合物或含氧碳氫化合│
│ │ 物,用之於火星著火式內燃機作為燃料者。 │
│ │四 精煉石油之蒸餾混合物,符合研究法辛烷值為八十/│
│ │ 八十七以上,可供螺旋漿飛機作燃料用者。 │
│ │五 前項油品中,摻有其他油品或化學品之混合物,可供│
│ │ 螺旋漿飛機作燃料用者。 │
├─────────┼─────────────────────────┤
│輕油 │蒸餾石油產品,其初沸點在攝氏三十度以上,蒸餾出百分│
│ │之九十五之溫度在攝氏二百四十度以下,可供汽油摻配油│
│ │料、輕油裂解進料、觸媒重組進料、工業原料或燃料使用│
│ │者。 │
├─────────┼─────────────────────────┤
│航空燃油 │指專供渦輪引擎飛機燃料用之蒸餾石油產品,包括下列油│
│ │品: │
│ │一 初沸點介於攝氏一百六十度至三百十二度之間,閃火│
│ │ 點為攝氏六十度以上之燃料。 │
│ │二 為廣蒸餾溫度範圍之燃料用油,初沸點介於攝氏四十│
│ │ 度至三百十二度之間,雷氏蒸餾氣壓介於十二至二十│
│ │ 五KPA間之燃料。 │
│ │三 前二項油品中,摻有其他油品或化學品之混合物。 │
├─────────┼─────────────────────────┤
│煤油 │指蒸之石油產品,其閃點為攝氏三十七度以上,終沸點為│
│ │攝氏三百度以下,可供作燃料及原材料用者。 │
├─────────┼─────────────────────────┤
│柴油 │指下列油品: │
│ │一 主要成分為石油精煉之碳氫化合物之混合物,蒸餾出│
│ │ 百分之九十之溫度介於攝氏二百三十二度至三百七十│
│ │ 度之間,在攝氏十五點五度時比重○‧七九至○‧八│
│ │ 九,閃火點在攝氏三十八度以上,其十六烷指數四十│
│ │ 以上者。 │
│ │二 前項油品中,摻有其他油品或化學品之混合物,可供│
│ │ 壓縮著火式內燃機及工業作為燃料者。 │
│ │三 主要成分為具有揮發性之碳氫化合物,用之於壓縮著│
│ │ 火式內燃機作為燃料者。 │
├─────────┼─────────────────────────┤
│燃料油 │指石油蒸餾產品,其閃火點為攝氏五十度以上,於攝氏四│
│ │十度時之黏度在五‧二CST以上,可供作燃料用者。 │
└─────────┴─────────────────────────┘
附 表二:
石油、石油產品貯存槽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書件審查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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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評估 │環境影響說明│環境影響評估報│環境影響評估報│環境影響調查│
│ \書件│書審查費 (單│告書初稿審查費│告書審查費 (單│報告書審查費│
│ \查 \ │位:新台幣元│ (單位:新台幣│位:新台幣元/│ (單位:新台│
│ \ \│/每件) │元/每件) │每件) │幣元/每件) │
│開發 \ │ │ │ │ │
│行為類 \ │ │ │ │ │
│別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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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石油│ │ │ │ │
│產品貯存槽│ 六萬 │ 九萬 │ 二萬 │ 六萬 │
│之開發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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