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使主管機關於執行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以下簡稱本法)案件 ,裁處量罰符合比例原則,特訂定本基準。 二、違反本法規定者,罰鍰額度應依附表所列之裁罰公式計算應處罰鍰。 三、依前點規定裁處之罰鍰,如超過該處罰條款規定之法定罰鍰最高額時 ,以其法定罰鍰最高額計算之。 四、一行為違反本法數個規定,應依本法法定罰鍰額度最高之規定及附表 所列情事計算罰鍰額度裁處之。 五、一行為違反本法數個規定,且其法定罰鍰額度均相同者,應先依附表 所列情事分別計算罰鍰額度,再依罰鍰額度最高者裁處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