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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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應符合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之燃料
英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03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1090020218號公告
法規體系: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立法理由:
中華民國109年3月23日訂定總說明及逐項說明.pdf
圖表附件:
中華民國109年3月23日環署空字第1090020218號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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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依 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一、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使用附表一所列之燃料,應符合公私場所固定污
染源燃料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之燃料成分標準。
二、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使用附表二所列之燃料,應符合公私場所固定污
染源燃料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之燃料混燒比例規範。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