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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再生利用之再生資源項目及管理方式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10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環署廢字第0950079167號公告
法規體系:
資源循環/資源回收再利用
圖表附件:
中華民國95年10月12日環署廢字第0950079167號公告.pdf
附表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再生利用之再生資源項目及管理方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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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依 據: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十五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一、編號一鐵、編號二銅、編號三鋁、編號四玻璃、編號五塑膠等五項再
生利用之再生資源項目及管理方式,詳如附表。
二、本公告自九十五年十二月一日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