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4:43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
生質塑膠物品及其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2 月 22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06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環署基字第1010046877號公告
法規體系:
資源循環/應回收廢棄物管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主 旨:廢止「生質塑膠物品及其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並自中華民國一百
零一年七月一日生效。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