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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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核釋「環境教育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所稱之「限期辦理」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7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綜字第1000055744號令
法規體系:
環境保護/環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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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全文內容:核釋「環境教育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所稱之「限期辦理」,其期限最長
不得逾三個月。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