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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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核釋「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二十六條所稱之高度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8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綜字第0990076920號令
法規體系:
環境保護/環境影響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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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全文內容:核釋「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二十六條所
稱之高度,係以開發單位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之建築物高度認定
,屋頂突出物得否免計入建築物高度,應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等相關規定認定。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