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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一、依臭氣及異味官能測定法-三點比較式嗅袋法(NIEAA201.10A)規定,空氣中採樣可使用真空瓶採樣法、直接採樣以及間接採樣法等,其中直接採樣法係以無臭且不會吸附臭氣之隔膜式泵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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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空字第0950067513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95 年 09 月 05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
內容: |
全文內容:一、依臭氣及異味官能測定法-三點比較式嗅袋法(NIEA A201.10A )規 定,空氣中採樣可使用真空瓶採樣法、直接採樣以及間接採樣法等, 其中直接採樣法係以無臭且不會吸附臭氣之隔膜式泵採樣。查本署核 可之檢驗測定機構所提報本署審核前揭檢測方法之標準作業程序中, 均係使用符合方法規定之設備採樣。 二、以 DC1-NA 型散葉式泵進行採樣,因與公告方法規定不符,自不得作 為處分依據。有關設備採購乙節,仍請洽詢空氣類採樣設備儀器商為 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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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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