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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本案燃油火力電廠之油灰減容裝置係處理燃油鍋爐煙氣經靜電集塵器收集之油灰,而油灰經減容裝置處理後之煙氣仍導回原靜電集塵器之煙氣排放管道排放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59401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81 年 12 月 21 日
單位業務分類: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容: 全文內容:本案燃油火力電廠之油灰減容裝置係處理燃油鍋爐煙氣經靜電集塵器收集
          之油灰,而油灰經減容裝置處理後之煙氣仍導回原靜電集塵器之煙氣排放
          管道排放。核屬串聯且密閉迴路之污染物處理系統,是以該油灰減容裝置
          與燃油鍋爐得視同一污染源,以合併排放管道之煙氣為固定污染源管制對
          象。

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