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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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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工廠製程排放管道可能混有氫氣排放時可否申請免予檢測疑義,本案經查由於氫氣係屬易燃氣體,且其爆炸界限為4%~75%,倘排放管道中之氫氣濃度確有致爆炸危險時,則得免予檢測,惟仍應以周界檢測方式替代污染物之排放管道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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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空字第0950037859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95 年 05 月 19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
內容: |
全文內容:工廠製程排放管道可能混有氫氣排放時可否申請免予檢測疑義,本案經查 由於氫氣係屬易燃氣體,且其爆炸界限為 4%~75%,倘排放管道中之氫 氣濃度確有致爆炸危險時,則得免予檢測,惟仍應以周界檢測方式替代污 染物之排放管道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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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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