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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一、○○公司函詢申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之檢測作業相關疑義,查「檢查鑑定公私場所空氣污染物排放狀況之採樣設施規範」相關規定,僅規範排放管道內徑大於30公分者,應於管道壁面設置內徑10公分以上之採樣孔,非指排放管道內徑大於30公分者始需符合該設施規範之要求,故該廠仍應依規定設置採樣孔等相關採樣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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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空字第940070421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94 年 09 月 16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
內容: |
全文內容:一、○○公司函詢申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之檢測作業相關疑義,查「 檢查鑑定公私場所空氣污染物排放狀況之採樣設施規範」相關規定, 僅規範排放管道內徑大於 30 公分者,應於管道壁面設置內徑 10 公 分以上之採樣孔,非指排放管道內徑大於 30 公分者始需符合該設施 規範之要求,故該廠仍應依規定設置採樣孔等相關採樣設施。 二、另所詢申請固定污染源許可證時之檢測作業,應於何種操作條件辦理 乙節,查固定污染源許可證申請時需進行檢測之目的,主要係確認其 空氣污染物之排放情形能符合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相關規定,故本案 倘該廠於最大溶劑使用量之日進行檢測,已具該製程平日操作狀況下 之最高空氣污染物排放情形之代表性時,則可以該項操作條件進行檢 測。 三、另有關許可申請案應檢測之空氣污染物為何乙節,因本項作業主要係 確認其空氣污染物之排放情形能符合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相關規定, 故應依該製程可能產生之污染物進行檢測,請貴局依該廠製程實際情 形協助判定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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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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