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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一、依本屬公告第二批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其中汽車表面塗裝程序係指從事汽車製造及裝配,並具有表面塗裝作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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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空字第0910026833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91 年 05 月 08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
內容: |
全文內容:一、依本屬公告第二批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其中汽 車表面塗裝程序係指從事汽車製造及裝配,並具有表面塗裝作業者。 其管制重點,係針對表面塗裝作業所產生之揮發性有機污染物加以管 制。 二、本案協○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從事汽車零件製造,雖製程有金屬 表面塗裝程序,但其非屬汽車製造及裝配者,應非屬本屬公告應設置 空氣污染防治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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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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