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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一、本署已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公告「第一批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之固定污染源」,另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公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要點」,以規範固定污染源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之規格、設置、操作、檢查、保養及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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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空字第0009438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90 年 02 月 23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
內容: |
全文內容:一、本署已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公告「第一批公私 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之固定污染源」,另亦依空氣污染防制 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公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 測設施管理要點」,以規範固定污染源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之規格、設 置、操作、檢查、保養及紀錄。 二、本案垃圾焚化爐倘不屬前述公告第一批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之固 定污染源,其設置之監測設施不受「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 監測設施管理要點」之規範,請貴局查明後通知該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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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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