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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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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一、依「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二條第二款石化製程定義,係指上、中油石化工業製程,包括產製各類石油產品、有機化學品、樹脂、塑膠、橡膠及合成纖維原料等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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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空字第0062655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89 年 10 月 23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
內容: |
全文內容:一、依「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二條第二款石化製程 定義,係指上、中油石化工業製程,包括產製各類石油產品、有機化 學品、樹脂、塑膠、橡膠及合成纖維原料等產品。 二、依○○樹脂化學工廠股份有限公司來函,其製程使用石化產品為原料 ,經反應合成生產合成樹脂,該些以化學合成方式從事樹脂生產之製 程,係屬前述標準管制之石化製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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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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