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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一、「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八條規定,石化製程排放管道污染防制設備之廢氣導入處應設置流量監測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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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空字第0044079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89 年 08 月 04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
內容: |
全文內容:一、「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八條規定,石化製程排 放管道污染防制設備之廢氣導入處應設置流量監測設備。倘工廠設置 流量監測設備有實際困難,或以有其他足以表示流量多寡及具運轉紀 錄功能之監測方式,可報經主管機關核可後,以其他監測方式替代。 二、本案○○股份有限公司之揮發性有機物洗滌塔(J-60),倘其導入之 廢氣確屬高溫蒸氣,入口處無法設置流量計,且其出口之廢氣流量確 係過低,使流量計不易作動,則得免裝設流量監測設備,以實際可推 估排氣流量之相關紀錄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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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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