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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一、「半導體製造業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二條第九款規定:工廠總排放量係指同一廠場周界內所有排放管道排放單一空氣污染物之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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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空字第0041951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89 年 08 月 01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
內容: |
全文內容:一、「半導體製造業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二條第九款規定:工廠 總排放量係指同一廠場周界內所有排放管道排放單一空氣污染物之總 和。上述同一廠場係指公私場隨同一廠址內部不同樓層、廠房之所有 工廠(場)。 二、本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位於○○加工出口區之半導體事業中心, 其所屬四棟廠房間雖有道路區隔,惟僅有申領乙紙工廠登記證並登錄 單一代表地址,其總排放量應將各棟廠房排放之空氣污染物合併納入 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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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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