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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函釋內容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 標題: | 「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相關行政函釋計2件(如一覽表),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 
                    
                        | 發文機關: | 環境部 | 
                    
                        | 發文字號: | 環部化字第1138117615號函 | 
                    
                        | 發文日期: | 民國 113 年 08 月 28 日 | 
                    
                   
                    
                        | 單位業務分類: | 化學物質管理/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 | 
                 
                    
                        | 內容: | 主    旨:「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許可登 記核可管理辦法」相關行政函釋計 2  件(如一覽表),自即日起停止適
 用,請查照。
 說    明:「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許可登
 記核可管理辦法」歷經多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分別為 113  年 4  月
 24  日及 113  年 6  月 11 日,相關函釋內容已有未合,爰停止適用。
 正    本: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
 副    本:法制處、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均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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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圖表附件: | 停止適用函釋一覽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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