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釋示函共67件(解釋日期及發文字號如附件),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1091217170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109 年 12 月 30 日
單位業務分類: 大氣環境/空氣品質管理
容: 主    旨: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釋示函共 67 件(解釋日期及發文字號如附件),自
          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    明:空氣污染防制法自 64 年 5  月 23 日制定公布迄今已多次修正,旨揭函
          釋之依據及內容已有未合,爰停止適用。
正    本:直轄市環保機關、縣(市)環保機關
副    本:本署法規委員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圖表附件:
  1. 應停止適用空污法相關行政釋示函一覽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