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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釋示函共5件(釋示日期及發文文號如附),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1091211092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109 年 12 月 18 日
單位業務分類: 大氣環境/空氣品質管理
容: 主    旨: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釋示函共 5  件(釋示日期及發文文號如附),自即
          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    明:空氣污染防制法自 64 年 5  月 23 日制定公布迄今已歷次多修正,旨揭
          函釋之依據及內容已有未合,爰停止適用。
正    本:直轄市環保機關、縣(市)環保機關
副    本: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法規委員會
圖表附件:
  1. 附件 應停止適用空污法相關行政釋示函一覽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