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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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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後段規定,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之徵收方式,「其為營建工程者,依工程類別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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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空字第0018116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88 年 04 月 02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
內容: |
全文內容:一、依「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後段規定,固定 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之徵收方式,「其為營建工程者,依工程類別 徵收。」亦即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係依工程類別開徵。 二、綠美化工程,倘係於土木設施開闢完成後始進場施作花木栽植,其實 質工程作業係進行花草之栽種,並非營建工程種類之一,應不屬營建 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之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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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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