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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有關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辦理水措計畫、許可證(文件)之申請、變更或展延應公開之資料與文件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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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水字第1060042078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106 年 06 月 06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水質保護/水污染防治 |
內容: |
主 旨:有關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辦理水措計畫、許可證(文件)之申請、變更 或展延應公開之資料與文件補充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一、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 50 條第 1 項規 定,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依本辦法規定辦理水措計畫、許可證(文 件)之申請、變更或展延,其檢具之相關資料與後續補正之文件及經 核發機關核准之水措計畫核准文件、許可證(文件),經隱匿個人資 料後,應公開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網站。 二、前述檢具之相關資料與後續補正之文件,以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水 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申請表為之。其餘依同辦法第 10 條第 1 項及第 14 條第 1 項除申請表外應檢附之文件須於申請、變更或展 延時於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http://ems.epa.gov.tw) ,連 結水污染源管制資料管理系統上傳,免再公開於本署水污法相關資訊 公開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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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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