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一、本署公告第三批應申請設置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之預拌混凝土製造業及其他具有下列製造程序之行業/混凝土拌合程序,係指將水泥、混凝土粒料及摻料(輸氣劑、飛灰、爐渣等)以水分充分混合作業且所有製品總設計年產量或實際年產量為一萬公噸以上者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0017703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87 年 03 月 25 日
單位業務分類: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容: 全文內容:一、本署公告第三批應申請設置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之預拌混凝土
              製造業及其他具有下列製造程序之行業/混凝土拌合程序,係指將水
              泥、混凝土粒料及摻料(輸氣劑、飛灰、爐渣等)以水分充分混合作
              業且所有製品總設計年產量或實際年產量為一萬公噸以上者。
          二、倘實際年產量未達一萬公噸,但總設計處理量大於一萬公噸,依規定
              仍須設置乙級專責人員。
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