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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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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一、依本署公告「第七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之「橡膠製品製造程序」,係指「一、以天然或合成橡膠或廢橡膠為原料,經素練或混練、壓延、模製成型及硫化等加工程序,從事橡膠製品之製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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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空字第0011714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87 年 03 月 18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
內容: |
全文內容:一、依本署公告「第七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 源」之「橡膠製品製造程序」,係指「一、以天然或合成橡膠或廢橡 膠為原料,經素練或混練、壓延、模製成型及硫化等加工程序,從事 橡膠製品之製造者。二、僅從事膠合、硫化作業程序者不在此限。」 二、倘該工廠並無素練或混練、壓延等製程,則免申請固定污染源設置、 變更及操作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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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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