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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配電外線工程因涉及電桿設置挖孔作業,會引起粒狀污染物之污染,基於公平原則,仍屬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徵收範圍,其工程類別屬於「其他營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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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空字第6584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86 年 10 月 28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
內容: |
全文內容:配電外線工程因涉及電桿設置挖孔作業,會引起粒狀污染物之污染,基於 公平原則,仍屬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徵收範圍,其工程類別屬於「其 他營建工程」。另因該工程挖方面積且工期短小,不宜以面積乘上工期計 算費基,而應按合約經費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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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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