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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民眾隨手拆除違規張貼廣告維護環境整潔疑義一案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廢字第1000109154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100 年 12 月 13 日
單位業務分類: 資源循環/綜合規劃
容: 主    旨:民眾隨手拆除違規張貼廣告維護環境整潔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於指定清除地區內,張貼或噴漆廣告污染定著物行為,係違反廢棄物清理
          法第 27 條第 10 款之規定,執行機關應進行稽查及取締。考量市容環境
          係全民共有,違規張貼廣告影響市容環境整潔,基於民眾主動參與清淨家
          園應予鼓勵之理念,民眾隨手拆除影響市容之違規張貼廣告,執行機關自
          得規劃相關宣導事宜,以為鼓勵及執行。
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