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固定污染源之生產製程之氯化鋅、氧化鐵為原料,經攝氏一千度燒結後冷卻,其成品應用於電子通信器材者,本署尚未公告其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09950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86 年 03 月 05 日
單位業務分類: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容: 全文內容:固定污染源之生產製程之氯化鋅、氧化鐵為原料,經攝氏一千度燒結後冷
          卻,其成品應用於電子通信器材者,本署尚未公告其應申請設置、變更及
          操作許可。
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