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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查本署第二批公告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非鐵金屬熔煉或冶煉程序,係指以非鐵金屬礦、礦砂,或非鐵金屬錠、非鐵金屬廢料為原料從事熔煉或冶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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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空字第05189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86 年 01 月 29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
內容: |
全文內容:查本署第二批公告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非鐵金屬熔煉 或冶煉程序,係指以非鐵金屬礦、礦砂,或非鐵金屬錠、非鐵金屬廢料為 原料從事熔煉或冶煉者。第五批公告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 可之非鐵金屬冶煉程序或製品鑄造程序,係指以非鐵金屬或非鐵金屬廢料 為原料,從事冶煉或熔解或鑄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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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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