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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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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依本署公告第三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中氫氣製造程序,係指以礦產原油、油頁岩等為原料,從事汽油等之提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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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空字第69230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85 年 12 月 14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
內容: |
全文內容:依本署公告第三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中 氫氣製造程序,係指以礦產原油、油頁岩等為原料,從事汽油等之提煉者 。倘確以液化天然氣為原料從事氫氣之製造,則不屬前述應申請許可之固 定污染源,另第一、二、三及四批公告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 污染源中並未包含一氧化氮(笑氣)製造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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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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