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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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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一、依本署第二批公告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印染整理業及其他製造程序之作業,係指從事紗線、布疋、針織品或繩網之漂白、染色、印花、整理之作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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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空字第59006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85 年 09 月 23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
內容: |
全文內容:一、依本署第二批公告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印染整理業及其他製 造程序之作業,係指從事紗線、布疋、針織品或繩網之漂白、染色、 印花、整理之作業者。 二、確係為印花原紙以熱轉印方式套印至布料之製造程序,則應屬前述應 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製程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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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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