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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一、依本署公告第二批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之二極體製程程序,係指從事二極體之生產者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49476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85 年 08 月 21 日
單位業務分類: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容: 全文內容:一、依本署公告第二批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之二極體製程
              程序,係指從事二極體之生產者。
          二、二極體下游封膠之製造程序,則不屬前述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
              位或人員之製程行業。
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