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據本署公告第二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毛條製造程序,係指從事毛纖維處理、紗線紡製、布疋織造或其他毛紡織品之生產者,以及據市面上業者所指之毛條,專指以動物毛為原料所生產者;故上述毛條製造程序,當指以動物毛為原料之製造程序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37139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85 年 07 月 17 日
單位業務分類: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容: 全文內容:據本署公告第二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毛條製造程序
          ,係指從事毛纖維處理、紗線紡製、布疋織造或其他毛紡織品之生產者,
          以及據市面上業者所指之毛條,專指以動物毛為原料所生產者;故上述毛
          條製造程序,當指以動物毛為原料之製造程序。
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