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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一、依本署公告第二批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非鐵金屬基本工業中之非鐵金屬二級冶煉程序,係指以非鐵金屬錠或非鐵金屬廢料為原料,從事銅鐵以外各種金屬(如鋁、銅、鉛、鋅等)之冶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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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空字第23886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85 年 05 月 08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
內容: |
主 旨:有關永光壓鑄工業公司使用鈍鋁合金錠及純鋅合金錠製造鑄件,是否屬公 告應申請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一 依據永光壓鑄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八十五年四月二十五日永業字第二四 五三八號函辦理。 二 依本署八十三年五月二十五日公告 (83) 環署空字第一三九七五號公 告第二批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非鐵金屬基本工業中之非鐵 金屬二級冶煉程序,係指以非鐵金屬錠或非鐵金屬廢料為原料,從事 鋼鐵以外各種金屬 (如鋁、銅、鉛、鋅等) 之冶煉。 三 本案永光壓鑄公司使用純鋁合金錠及純鋅合金錠製造鑄件,如其製程 為將原料熔解後直接壓鑄成型,並無冶練程序,則非屬上述公告應申 請許可之固定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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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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